一、企业名称核准不带地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:“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(包括自治区、直辖市,下同)或者市(包括州,下同)或者县(包括市辖区,下同)行政区划名称。经****行政管理局核准,
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:
1、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;
2、历史悠久、字号驰名的企业;
3、外商投资企业。
1、无地域企业名称申请只能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申请,并且有总局进行审核,市局无审核权限。
2、无地域企业名称申请,前提是要求股东有对外投资企业且跨省经营,无需其他特殊要求。
3、无地域企业名称申请,要求金融类禁止申请,教育类根据政策适时调整,并非所有行业均可申请
4、无地域企业名称申请,行业描述和市局公司描述不一定一样,有可能会有差异,所以不要拿着市局行业去规范国家市场监管局的行业。